土地出让公告丨河表工业园区再推85.17亩工业用地

柳州资讯 2021-01-19 15: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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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表工业园区再推三块工业用地,共计85.17亩。

 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其他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上述地块的竞买起始价不包含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上述用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G(2021)2号、G(2021)3号、G(2021)4号:竞买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其他组织和联合竞买申请。

竞买申请人需取得柳州市鱼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对拟建项目是否符合入园条件的审核意见。

凡在柳州市区范围内,存在因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形的,不受理其竞买申请。

三、出让条件

(一)G(2021)2号,竞得人须按以下标准实施建设:

1.项目在合同约定交地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2年内竣工,3年内投产;

2.项目在投产后的第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及以后每个年度,项目业主年上缴税金不低于10万元/亩;

3.项目投产后一年内达到规上企业标准;

4.项目投产后,年工业总产值不低于500万/亩;

5.建筑密度不大于50%且不小于35%,投资强度不低于4125万元/公顷;

6.环境标准:项目投产后按相关行业标准达标排放;

7.竞得人须与鱼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投资监管协议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由鱼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监督落实。

(二)G(2021)3号,竞得人须按以下标准实施建设:

1.项目在合同约定交地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2年内竣工,3年内投产;

2.项目在投产后的第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及以后每个年度,项目业主年上缴税金不低于10万元/亩;

3.项目投产后一年内达到规上企业标准;

4.项目投产后,年工业总产值不低于450万/亩;

5.建筑密度不大于50%且不小于35%,投资强度不低于4245万元/公顷;

6.环境标准:项目投产后按相关行业标准达标排放;

7.竞得人须与鱼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投资监管协议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由鱼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监督落实。

(三)G(2021)4号,竞得人须按以下标准实施建设:

1.项目在合同约定交地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2年内竣工,3年内投产;

2.项目在投产后的第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及以后每个年度,项目业主年上缴税金不低于10万元/亩;

3.项目投产后一年内达到规上企业标准;

4.项目投产后,年工业总产值不低于500万/亩;

5.投资强度不低于4300万元/公顷;

6.环境标准:项目投产后按相关行业标准达标排放;

7.竞得人须与鱼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投资监管协议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由鱼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监督落实。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1月27日起从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网站和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1年1月27日至2021年2月18日,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18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2月18日18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高新二路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挂牌时间为:2021年2月9日9时至2021年2月20日10时。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

(一)柳州市鱼峰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柳州市屏山大道333-2号401号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2—3815651

(二)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联系地址:柳州市高新一路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

联系电话:0772—2833271  2810217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月19日

来源: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编:Ju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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