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满血复活?桂柳路41亩靓地出让,起拍楼面价4347元/㎡

柳州资讯助手 2021-06-02 10:4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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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5月28日),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柳土交告字〔2021〕2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表示,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5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今日(5月28日),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柳土交告字〔2021〕2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表示,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5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公告显示,此次5宗地块用途包括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等性质,总出让面积约359.1亩。其中,出让面积较大的是位于柳南区西鹅北片竹鹅溪东侧的P(2021)30号地块,为143.77亩,该宗地块的土地用途是商业用地,无住宅用地。

起拍楼面地价较高的,是位于桂柳路北侧B-5-1地块的P(2021)27号地块。该地块占地面积约41.36亩,起拍价2.397亿元,按较大容积率计算,折合起拍楼面地价约4347元/㎡。

据了解,上述5宗地块的挂牌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9时至2021年6月28日10时,也就是说将于6月28日上午10点正式交易。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其他规划指标和建设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上述宗地的竞买起始价不包含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上述用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P(2021)26号地块

1.竞买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竞买申请;

2.竞买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亿元;

3.竞买申请人或其全资子公司具有经营4家以上(含4家)市场的经验,以提供的营业执照为依据。

(二)P(2021)27号地块、P(2021)28号地块、P(2021)29号地块、P(2021)30号地块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地块的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

上述地块竞买申请人若不是柳州市注册的公司,竞得土地后须在柳州市注册成立新的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凡在柳州市区范围内,存在因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形的,不受理其竞买申请。

  出让条件 

(一)P(2021)26号地块

1.地块内按规划条件设置的农副产品市场须由竞得人自持,自持年限为10年,时间从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之日算起;

2.竞得人须在竞得土地后100天内提供建筑面积不少于4700㎡且能容纳600户以上经营户安置的过渡农贸市场,用于项目建设期对地块内原农贸市场经营户的集中安置,安置方案需取得城中区人民政府同意;

3.地块内需配建:(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所有;(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所有。具体建设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二)P(2021)27号地块

1.地块须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三板体系”(即预制叠合楼板、预制内隔墙板、预制楼梯),项目各单体均采用“三板体系”;

2.地块应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作为技术支撑,鼓励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开展建设;

3.竞得人需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签订地块项目装配式建筑履约监管协议书;

4.地块内需配建:(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所有;(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所有。具体建设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三)P(2021)28号地块

1.该地块为白露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竞得人必须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柳州市柳北区白露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并由柳北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督落实;

2.竞得人需在白露村城中村改造范围内提供建筑面积不少于24400平方米的商业以及507个地下停车位,政府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提供的商业、地下停车位建设方案(含套型、面积、位置等)需经白露村村集体认可,并由柳北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督实施;

3.该地块安置房建造标准等须符合《柳州市柳北区白露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并由柳北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督落实;

4.地块内需配建:(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政府所有;(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政府所有。具体建设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四)P(2021)29号地块

1.该地块为白露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竞得人必须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柳州市柳北区白露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并由柳北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督落实;

2.竞得人需在白露村城中村改造范围内提供建筑面积不少于49624平方米的商业以及389个停车位,政府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提供的商业、停车位建设方案(含套型、面积、位置等)需经白露村村集体认可,并由柳北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督实施;

3.该地块安置房建造标准等须符合《柳州市柳北区白露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并由柳北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督落实;

4.地块内需配建:(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政府所有;(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政府所有;(3)幼儿园,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政府所有。具体建设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5.竞得人需与地块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签订《柳州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协议书》。

来源:柳州楼市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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