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亮眼!广西多人交10多万首付,两年后竟找不到楼盘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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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南宁的韦女士报料称,她2018年12月在南宁壮锦大道买了一套“江南公园里”的房子,面积74㎡。
如今已经来到2021年,但交了钱的“准业主们”连“江南公园里”的建房地址都找不到?到底是咋回事?
“江南公园里”此前宣传图
交了十几万首付
两年后竟找不到楼盘地址?
韦女士告诉记者,她当初买房的时候就知道房子是合作建房的性质,但因为是亲戚介绍的,就没多想,“我见很多人也买了合作建房性质的房子,人家得房了,就觉得我们买也不会有什么风险,而且销售人员说,这块地很好的,前面有学校,旁边又有海鲜市场,这边又有个医院,又有菜市。”
据韦女士回忆,销售现场十分火爆,虽然没有见到房屋的相关证件,但是在销售人员的一番劝说下,韦女士以4300元/㎡的所谓“内部价”购买了74㎡的房子,与南宁市金盈桥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签了合同,并交了首付12.7万元。在韦女士提供的一份合作建房合同,记者看到,上面写着甲方南宁市金盈桥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盈桥公司”)取得位于南宁市江南区东南村1组、15组的地块用于甲方、乙方合作建房,该地块土地面积为972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产业用地。
依照相关规定,甲方应当在2020年12月31日前,将符合约定的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但是到了2021年,韦女士竟找不到楼盘地址!韦女士说,如今她是真的急了,多次追问情况,但对方的回应皆为:没办好证,所以现在无法开工。更让韦女士心焦的是,“东南村的人说,他们和金盈桥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但是我们却跟金盈桥公司签了合同,现在他们连地块都没拿下,怎么建房?”南宁的唐先生也购买了一套“江南公园里”的房子,面积120.3㎡,“我签合同时也知道买的是合作建房性质的房子,交纳了20.7万元的首付款,看到迟迟没动静,所以2019年的时候就向金盈桥公司提出退款。”
唐先生说,金盈桥公司同意了他的退款要求,并于2019年10月和金盈桥公司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合作建房合同》。协议书中双方约定,2019年11月26日和2020年1月10日前分2笔将款项退还给唐先生,但唐先生说,到目前为止,他只拿到5万元退款。
地块能否建房?
退款诉求能否实现?
那么,南宁江南区东南村1组和15组的地块是否可以用来建房?韦女士等人想要退款的诉求能否达成呢?
近日,记者来到南宁市江南区江南街道东南村村民委员会了解情况。
村委的周副主任告诉记者,2018年村委就已登报声明,他们村当时没有和任何开发商签订建房合同,“村民的意见不统一,所以村里就没有和他们签订合同,但是,当时有一小部分村民签了字,虽然村里也没盖章,但他们所谓的开发商就拿着这一小部分村民的签字来卖房。实际上,当时15组的那个地块也只是申请了产业用地的用途,政府也还没批复。”周副主任表示,此前有不少“江南公园里”项目的购房者前来询问相关情况,他们也都如实告知,并建议购房者找开发商协商退款。记者随后向金盈桥公司了解情况但负责办理退款手续的工作人员这样回应↓↓↓
之前已经有购房者通过法院诉讼解决此事,一切结果都以法院判决为准,而对于首付款是否可以退还等问题,公司暂时不方便答复。部分购房者说,他们将再次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购买合作建房风险大!
律师:要认准“五证”
律师王清水建议,在购买房屋之前,应当到销售中心核实房屋所在土地是否具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五证”,如果缺少其中一证,购房者要谨慎购买并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核实。
“购买合作建房的风险还是比较大的,再次提醒所有消费者,购房时一定不要被一时的便宜价格所诱惑,以免遭遇维权难。”如果双方签订了合作建房合同,开发商没有履行合同义务,那么购房者要收集好双方签订的协议、交款凭证等相关证据,之后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来源:法治最前线
责编:Ju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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