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将实施的新规,包括房地产、教育等

柳州资讯助手 2021-08-31 14:57:32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9月1日起,诸葛找房发现会有很多新规即将实施,其中包括住房、教育、生活等各个方面,接下来简单盘点,供大家参考。

1、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耕地上建房违法,该拆就拆!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并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2、夫妻过户等六种情形免征契税(详情点击链接)

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契税法》第六条规定,有六种情形可免征契税,其中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以及子女继承。

3、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校不得举办民办校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也不得转为民办学校。其他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

4、学校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向学生提供有偿课程

教育部公布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9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定》明确,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按照要求开齐开足课程、选用教材和教学辅助资料。学校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向学生提供有偿的课程或者课程辅导。

5、深圳:不再受理发放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高层次人才业务、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业务相关安排的公告》提到,对2021年9月1日及之后新引进人才不再受理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

6、南京:单次收取租金超3个月应纳入监管账户

《南京市住房租赁企业租赁资金银行监管实施细则(试行)》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细则指出,住房租赁企业单次收取租金超过3个月的,或单次收取押金超过1个月的,应当将收取的租金、押金纳入监管账户,并通过监管账户向房屋权利人支付租金、向承租人退还押金。

7、北京: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前应进行安全评估

《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由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5月27日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应当符合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规定的规划条件和设置要求。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设置。

8、上海首部城市更新领域地方性法规正式实施

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通过了《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为上海市首部城市更新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条例》提出了一系列政策供给,涉及规划、用地、标准、金融、财税等各方面。针对老旧住房改造“收尾难”问题,《条例》明确,对拆除重建和成套改造的,签约比例达到95%以上,协议生效。

9、北京等28个城市推行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

在前期试点基础上,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北京、长春、南宁等28个城市推广应用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通过全国统一的“交管12123”APP发放电子驾驶证,电子驾驶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10、218个城市将推行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

为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扩大改革措施覆盖面,经部分省市试点推行,9月1日起,北京、石家庄、济南等218个城市开始推行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其中,山西、广东、广西等10个省(区)全省推行。无需两地往返,更好促进二手车流通。

 来源: 诸葛找房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