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公告 | 柳东新区职教园东片区再推3.88亩住宅用地

柳州资讯 2020-05-06 11: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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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其他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上述宗地的竞买起始价不包含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上述用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均可申请参加上述地块的竞买,不接受自然人、其他组织和联合竞买申请。

G(2020)17号、G(2020)18号地块竞买申请人必须取得柳东新区管委会对竞买人拟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入园条件的审核意见。G(2020)17号地块竞买人若不是柳州市柳东新区注册的公司,竞得土地后必须在柳州市柳东新区注册成立新的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凡在柳州市区范围内,存在因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形的,不受理其竞买申请。

三、出让条件

G(2020)17号地块竞得人须按照以下标准实施建设:(一)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38万元/亩;(二)项目在投产后第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及以后每个年度,年上缴税金不低于12万元/亩;(三)项目投产后,年工业总产值不低于420万元/亩;(四)环境标准:项目投产后按相关行业标准达标排放;(五)竞得人须在成交后与柳东新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建设监管协议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由柳东新区管委会监督落实 。

G(2020)18号地块不具备独立开发条件,需结合柳东规划规〔2016〕4号规划设计条件中确定的用地一并开发利用。

P(2020) 24号地块不具备独立开发条件,应与北、南侧用地面积为51371.78平方米的地块整合后统一开发建设。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5月14日起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高新二路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0年5月14日至2020年6月3日,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日 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6月3日18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高新二路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挂牌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9时至2020年6月5日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柳州市高新二路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

联系电话:0772—2833271  2810217

来源: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5月6日

编辑:fe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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