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将重点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北京进一步规范

柳州资讯助手 2021-08-26 14: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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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34周,国家统计局提出,下阶段,各地区各部门坚持房住不炒,持续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

核心结论: 

2021年第34周,国家统计局提出,下阶段,各地区各部门坚持房住不炒,持续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继续完善“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房地产市场有望保持平稳发展;财政部指出下一步重点工作将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地方政策方面,大连新政提出部分区域新房网签满5年方可交易,降低宅地出让溢价率;广州南沙区提升人才购房门槛;北京发布商品住房销售新规,针对热销项目提出摇号出售;河北加强市场监管,严禁以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防范延期交房问题发生;广州发布“十四五”规划目标,力争供应65万套商品房,增大政策性住房用地比例;苏州、济南、青岛等多个城市发布第二批集中供地延期公告。

【全国政策】

1、国家统计局:下阶段房地产市场有望保持平稳发展

8月1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2021年7月份国民经济运行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付凌晖表示,下阶段,各地区各部门坚持房住不炒,持续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继续完善“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房地产市场有望保持平稳发展。

2、财政部: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8月18日,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作《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在介绍下一步财政重点工作时指出,提出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配合做好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关税法等立法审核工作。

--诸葛找房解读

本周,财政部副部长在介绍下一步财政重点工作时指出,将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配合做好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关税法等立法审核工作。这是今年以来第四次提及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释放出中央对房地产税立法的决心。

目前国内房产税仅有上海和重庆两个城市试点,对于试点的效果,首先由于试点缺少法律的支撑和授权,试点的房产税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房地产税。房地产税的出台需要权衡的因素较多,征收房地产税需要“立法先行”,不立法房地产税开征难度大。其次由于征收的费率不高,免税的面积大,房产税带来的购房压力不大,房产税试用征收对房地产市场带来的整体效果不大。

房地产税如果立法征收,短期会造成市场的恐慌,影响市场交易,进一步影响地方政府财政收入,银行信贷等,这也是房地产税真正意义上征收难的原因之一。

总而言之,房地产税试点范围扩大要始终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布推进”的总体思路。目前中央对房地产税的表态仍是“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的立法及改革”,多次会议提出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也肯定了政府推进房产税法的决心,未来房产税立法是大势所趋,房地产税也会大范围的征收,但“稳妥推进”也说明了立法真正落地还需要时间。

【城市政策】 

1. 大连新政:新建商品住房需自网签备案之日起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

8月16日,大连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在土地供应、限售、市场规范等方面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加码。其中,明确提出凡在大连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区新购买住房的严格限制上市交易。新建商品住房需自网签备案之日起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

2. 海南:限购前无证销售的房屋,符合条件的可补办不动产登记

8月16日,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等四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出在限购政策出台前(含省及各市县出台的限购政策),房地产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实际已销售的房屋,在限购政策出台后取得预售许可证的,购房人可凭购房合同或认购协议以及付款凭证,补办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和不动产登记。

3. 广州南沙区人才购房政策收紧:相关人才购房需符合广州市限购政策

8月17日,广州南沙区发布“关于调整人才及港澳居民购买商品房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广州南沙人才卡A卡、B卡的持卡人才,可在符合广州市商品住房限购总套数规定的前提下在南沙区范围内购买住房,港澳居民在南沙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享受与广州市户籍居民同等待遇。

 4. 北京加强公租房资格复核:需每满24个月主动申报家庭情况

8月18日,北京市住建委印发《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明确公租房资格备案家庭在轮候期间,需每满24个月主动申报家庭情况,进行资格复核。多子女轮候家庭可优先配租。

5. 北京商品住房销售新规:热销项目摇号出售,对销售人员提出“四严禁”

8月16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行为的通知》。《通知》明确,现房销售应向购房人全面展示实际交付房屋。要求企业加强销售管理,对热销项目(客源/户数超过3的),要在区住建部门指导下,公证摇号优先面向无房家庭、属地家庭、周边企事业单位员工家庭出售等。

6. 河北:严禁无证认购、认筹等变相售房行为

近日,河北省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全流程监管的若干措施,在强化项目立项管理、规范土地供应管理、严格房屋销售监管、加强房屋交付管理等方面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其中,严禁无证认购、认筹等变相售房行为,加强房屋交付合同履约和质量监管,防范延期交房问题发生。

7. 佛山住建局:住房租赁企业不得变相开展金融业务

8月17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住房租赁企业租赁业务监管的意见(修订稿)》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意见稿》明确,住房租赁企业不得变相开展金融业务,不得将住房租赁消费贷款相关内容嵌入住房租赁合同,不得以隐瞒、欺骗、强迫等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消费贷款。

 8. 安徽省:重点整治住房领域突出问题,力争3年实现楼市秩序明显好转

根据“合肥发布”8月18日消息,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九部门印发《安徽省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住房领域突出问题。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全省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9. 深圳严禁信贷资金买卖小产权房、回迁房等住宅类历史违建

8月19日,深圳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加强对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交易查处的通知》。通知指出,将对违规发布违法建筑交易相关信息的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网站、公众号等进行查处;严禁信贷资金买卖小产权房、回迁房等住宅类历史违建。

10. 广州:“十四五”规划新增新建商品住房供应力争达到65万套

8月18日,广州住建局发布《广州市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其中提到,广州新增新建商品住房供应力争达到65万套;筹建公共租赁住房3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含人才公寓)60万套,共有产权住房3万套;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力争达到36平方米;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11. 苏州第二次集中土拍延期 竞买人须说明资金来源情况

8月17日,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苏地网挂〔2021〕7号公告的补充公告》,公告中提出出让的住宅及商住用地仅限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参与,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并且竞买人须说明资金来源情况。此外,挂牌截止时间调整至2021年9月16日。

12. 济南第二批集中供地延期:调整40幅住宅用地及商务金融用地的较高限价

8月17日,山东省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济自然规划告字〔2021〕4号)”发布补充公告。土地出让公告时间延长至2021年8月30日,挂牌起始时间调整为2021年8月30日9:00起,截止时间调整为2021年9月10日。40幅住宅用地及商务金融用地的较高限价也进行了调整,单幅地块溢价率不到15%。

13. 青岛第二批集中供地调整后挂牌减13幅,起拍总价312亿元

8月18日,山东省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新挂出第二批集中供地的地块信息,第二次挂出的地块总计87幅,减少13幅,总建筑面积达765万平方米,起拍总价312亿元,将于9月8日-10日开拍。另外,此次土拍规则也出现变化。

14. 杭州第二批集中供地终止挂牌 31宗地块将于月底重新公告

8月18日,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补充公告称,终止第二批31宗土地集中挂牌,将于8月31日前重新公告。

15. 沈阳市第二批集中供地延期,竞买人缴纳的购地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8月19日,从辽宁省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获悉,沈阳市第二批集中供地时间延期至9月6日。根据公告,此次出让的住宅用地,涉及限地价的地块将采取“限地价、竞更高更优建筑品质”模式,竞买人缴纳的购地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其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此外,关于无偿代建内容此次均取消。

16. 宁波第二批集中供地预推介55宗地块 覆盖6区

近日,宁波市产业用地云招商地图网更新数据,宁波第二批次集中供地(推介)地块清单出炉,共计55宗,其中海曙6宗、江北9宗、鄞州16宗、镇海5宗、北仑5宗、奉化14宗(仅供参考,具体由官方发布为准)。

--诸葛找房解读

本周,在楼市调控方面,大连提出部分区域新房网签满5年方可交易,降低宅地出让溢价率,广州南沙区调整人才及港澳居民购买商品房政策;在市场监管方面,北京、河北等地重点加强对新建商品房销售行为的监管,维护市场交易平稳健康;广州发布“十四五”规划,力争供应65万套商品房,增大政策性住房用地比例;在土地市场方面,苏州、济南、杭州等城市发布延期第二批集中供地的公告,并对部分地块信息做了相应调整。其中,北京市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行为,提出“三一致”和“一不得”。新规的发布,首先将有力打击部分开发商对项目周边配套如大型商场、交通等进行虚假宣传的现象,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同时规范商品住房的销售行为;其次,新规将减少“交房即维权”现象的发生,有效解决“货不对版”、“严重减配”等问题,有利于提升房屋质量,优化供给,同时切实维护购房群体的利益。

整体而言,新规从供给端进行全方位监管,有力打击虚假宣传、恶意炒房等行为,同时提升房屋建设透明度,将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的销售推广行为,精准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附表:2021年第34周政策汇总

 来源: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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