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公告:3宗燎原路-九头山旧改地块挂牌出让

柳州资讯 2021-02-04 17:39:44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5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5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其他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上述宗地的竞买起始价不包含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上述用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P(2021)3号地块、P(2021)7号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地块的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

P(2021)4号地块、P(2021)5号地块、P(2021)6号地块:竞买申请人需具有2019年7月4日柳州市公开征集旧城改造土地熟化项目公告项目中同一批次任意一个项目的土地熟化人资格,并具有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土地熟化人资格证明文件。

凡在柳州市区范围内,存在因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形的,不受理其竞买申请。

三、出让条件

(一)P(2021)3号地块

 1.地块须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三板体系”(即预制叠合楼板、预制内隔墙板、预制楼梯),项目各单体均采用“三板体系”;

 2.地块应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作为技术支撑,鼓励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开展建设;

 3.竞得人需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签订地块项目装配式建筑履约监管协议书;

 4.地块内需配建:(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所有;(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所有。具体建设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二)P(2021)4号地块

1.竞得人必须按照经批复的《燎原路-九头山片区旧城改造土地熟化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实施,并由鱼峰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督实施;

2.竞得人需在燎原路-九头山片区旧城改造土地熟化项目范围内向政府提供建筑面积不少于17450平方米的住宅,政府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提供的住宅建设方案(含套型、面积、位置等)须取得鱼峰区人民政府认可,并由鱼峰区人民政府监督实施;

3.该地块需开展场地环境初步调查,若经调查存在污染的,需待该地块土地一级整理单位按规定完成修复治理后再交付土地;

4.地块内须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所有。具体建设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三)P(2021)5号地块

1.竞得人必须按照经批复的《燎原路-九头山片区旧城改造土地熟化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实施,并由鱼峰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督实施;

 2.竞得人需在燎原路-九头山片区旧城改造土地熟化项目范围内向政府提供建筑面积不少于16850平方米的住宅,政府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提供的住宅建设方案(含套型、面积、位置等)须取得鱼峰区人民政府认可,并由鱼峰区人民政府监督实施;

3.该地块需开展场地环境初步调查,若经调查存在污染的,需待该地块土地一级整理单位按规定完成修复治理后再交付土地;

4.地块内须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所有。具体建设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四)P(2021)6号地块

1.竞得人必须按照经批复的《燎原路-九头山片区旧城改造土地熟化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实施,并由鱼峰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督实施;

2.竞得人需在燎原路-九头山片区旧城改造土地熟化项目范围内向政府提供建筑面积不少于6300平方米的住宅,政府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提供的住宅建设方案(含套型、面积、位置等)须取得鱼峰区人民政府认可,并由鱼峰区人民政府监督实施;

3.该地块需开展场地环境初步调查,若经调查存在污染的,需待该地块土地一级整理单位按规定完成修复治理后再交付土地;

4.地块内须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所有。具体建设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五)P(2021)7号地块

该地块属于柳州火车站站前广场周边地区旧城改造项目安置用地,本地块建成后需无偿移交给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指定的单位运营管理。

四、挂牌交易竞价规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且不低于底价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1年2月10日起从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网站和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1年2月10日至2021年3月10日,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0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3月10日18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高新二路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挂牌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9时至2021年 3月12日10时。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柳州市高新二路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

联系电话:0772—2804619  2811226(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772—2833271  2810217(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来源: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责编:Feb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