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出台“十六条”稳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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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出台楼市“十六条”,被市场看作政府出手防范楼市过快遇冷的重要举措。
10月10日,据哈尔滨日报报道,哈尔滨市住建局联合市自然规划局、市财政局等8部门制定《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在近期楼市降温大潮中率先出台利好政策。
在为房企减负上,《意见》提出了包括降低预售许可标准、加快预售资金返还、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支持房企促销活动、降低房企拿地成本等政策。在提升购房需求上,《意见》提出对人才、新市民给予购房补贴,放宽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房龄年限和降低公寓居住成本等。
据悉,《意见》将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在政策施行期间内,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市场形势变化适时予以调整。
10月9日,哈尔滨出台《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意见》指出增加公积金广度及降低购房门槛。依据《意见》,在确保房屋抵押物价值的前提下,结合我市实际,放宽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房龄年限,由20年提高到30年,贷款年限与房龄之和不超过50年。
允许异地缴存公积金职工在哈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实现异地职工享有在哈市同等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此外,《意见》指出要确保开发企业资金和项目实现良性循环,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对年度信用等级为绿牌和蓝牌的开发企业,2022年6月1日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高层达到一层工程主体施工形象、多层达到二层工程主体施工形象的,企业可按栋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022年12月31日前,对于已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满足返还条件的,应尽快予以返还。同时,根据企业信用和项目建设进展实际,监管资金入账金额在扣除5%留存监管资金后仍有余额的,在返还各阶段监管资金的基础上,每阶段提高原来应返额度的20%,以减轻企业流动资金压力。
诸葛找房综合和讯等报道
来源: 诸葛找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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