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调控半个月12道"金牌" 住宅平房纳入限购范围

澎湃新闻 2017-04-05 07: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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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住宅平房销售管理的通知》,将住宅平房也纳入到北京市限购范围中。

半个月内,北京市已接连出台了12项楼市调控政策。此次北京楼市调控政策再度升级将住宅平房也纳入了限购范围中。专家表示北京的住房限购政策再无“空隙”可钻。随着住建部号召各地学习北京经验,分析人士表示,这意味着北京政策出台方式将成为全国示范。

4月3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住宅平房销售管理的通知》,将住宅平房也纳入到北京市限购范围中。

《通知》规定,暂停向以下家庭出售住宅平房: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单身人士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连续5年(含)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通知》要求:居民家庭名下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新购买的住宅平房,核验购房资格时计入该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住宅平房套数以不动产权证个数计。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土地资源与房地产管理系系主任赵秀池认为,此举将所有市场化的住房都纳入了限购的范围,使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进一步完善,可以说,北京的住房限购政策再无“空隙”可钻了。平房由于属于非成套住宅,之前的住房限购中并未考虑。但近些年来,由于平房集中的东西城,优质学校资源丰富,一些投资投机需求通过购买平房炒房,导致平房的价格出现大幅度上涨,对房地产市场造成了不利影响。此次将平房纳入限购,再一次表明了政府“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坚决态度,彻底堵住房地产投机投资,促进住房回归居住属性。

北京市房协秘书长陈志认为:此轮房地产市场调控自3.17以来,先是住房信贷收紧,实行认房又认贷、提高二套首付比例、降低贷款较高年限,接着又对非京籍购房纳税严格按连续60个月计算。再然后,“认房认贷又认离”,离婚一年内申请贷款按二套房贷算,并对过道、车库、廊等异型房实行“三不政策”,3.26又严格商办销售,招招剑指投资投机性炒房。

陈志表示:住宅平房以前不在限购政策范围内,且由于这类房源多在核心区,单间面积小、总价低,还能落户和享受入学指标等特点,去年以来引发了购买热潮,价格随之不断上涨,所以政府严格住宅平房销售管理是必然的。这也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炒房需谨慎,不要再想方设法去钻任何政策空子了,因为你能想到的、去炒的,很有可能就是下一个政策出台的原因。

值得一提的是,自今年3月17日以来,北京已连续出台了多项叠加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据澎湃新闻统计,截至目前,北京至少已连续出击了12项针对楼市的重拳,且招招剑指投资投机性炒房。

某房地产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北京持续收紧调控政策的做法思路很明显,只要有损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漏洞”都会采取管制,尤其是要打压一些投资投机行为。北京此次出台的政策主要针对此前调控中的少有点,因此北京的做法对于全国各地而言都有示范作用。

在此之前,3月29日,住建部表态“北京的房地产调控经验值得各地认真学习”,不少城市随后开启了密集叠加政策的模式。

中原地产研究中心分析报告显示,从目前看,全国已经有近40个城市出台了各种房地产调控政策120余次。多个城市比如北京、广州、厦门、南京、杭州等城市,已经连续出台多次政策。

以下为澎湃新闻梳理的北京楼市调控措施,其中将住房贷款期间降至25年、离婚1年内再买按二套执行、限售“商住房”等措施,北京都是作为“带头大哥”率先出台。与此同时针对房地产中介哄抬房价等行为,北京市相关部门也配以严格的突击检查。

3月17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北京市银监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并发布《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和差别化信贷政策的通知》。此次楼市调控升级不仅实行“认房又认贷”,同时提高了二套房贷较低首付款比例(普通自住房提高至60%,非普通自住房提高至80%),并且将住房贷款期限降至25年。

3月18日,北京市教委明确表示,“过道学区房”不能作为入学资格条件。此外,市教委表示将完善入学政策,指导区教委在热点区域试行多校划片,降低学区房的择校功能。

3月22日,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发布《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上住宅平房测绘、交易及不动产登记管理的通知》。通知规定,对于“过道”将在不动产权证附记栏中予以记载。该举措意在遏制“过道学区房”。

3月22日,北京市地税局、北京市住建委昨晚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购房资格审核中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标准的公告》,对“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加以明确,非京籍纳税从5年改成连续60个月。

3月22日,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规范商品房经营企业价格行为的提醒书》要求,商品房经营者要在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3月23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约谈北京十大中介机构,明确禁止中介机构参与炒房,随后北京展开房地产中介市场执法行动。

3月23日,北京市规划国土委等部门联合对外发布,不具备居住条件的过道、车库、廊道等异形房,将执行“三不政策”:在不动产登记中一律不能单独办理过户等转移登记;在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环节一律不能办理落户;在子女就学环节一律不能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3月24日,央行营管部等联合发布的《关于北京地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明确,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各商业银行应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

3月26日,北京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明确规定商办类项目不得作为居住使用,新建项目不得出售给个人,二手项目出售给个人时需满足名下无房且在北京已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或者连续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两个条件。北京成为排名前列“商住房”限购的城市。

3月28日,北京市发改委、市价监局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情况,严禁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一年内买入卖出同一套房屋,同时禁用“学区房”一词。

3月31日,北京市工商部门自4月1日起将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虚假广告、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

4月3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住宅平房销售管理的通知》,将住宅平房也纳入到北京市限购范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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