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三孩”生育政策正式入法!事关生育三孩费用,广西明确了

柳州资讯助手 2021-08-20 11: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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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8月20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京举行闭幕会。

“三孩”生育政策正式入法!

今天(8月20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京举行闭幕会。经会议表决,个人信息保护法、监察官法、医师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等多项法律和决定获得通过。

修改后的人口计生法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部门支持三孩的政策来了。8月19日,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获悉,自2021年5月31日起,符合政策的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其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职工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据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印发的《关于生育保险支持三孩政策的通知》,我区各地要将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及时足额给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可按规定享受其所在统筹地区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但不享受生育津贴。

据悉,三孩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相关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三孩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的产假期限执行。

2020年,我区推出新生儿预参保政策,实现新生儿即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在出生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预参保登记,足额缴费后(可通过“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缴费),家长可持新生儿预参保登记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医保结算,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来源 | 南国早报、央视新闻

出品 | 南国今报全媒体产品传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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