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公告| 6宗P类地块及1宗G类地块挂牌出让

柳州资讯 2021-02-26 14: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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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7 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7 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其他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上述宗地的竞买起始价不包含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上述用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P(2021)14号地块、P(2021)15号地块、P(2021)16号地块、P(2021)17号地块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地块的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2.地块竞买申请人若不是柳州市注册的公司,竞得土地后须在柳州市注册成立新的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二)P(2021)18号地块

1.竞买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不接受自然人、其他组织的竞买申请,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

2.竞买申请人需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若竞买申请人不是在柳州市柳东新区注册的公司,竞得土地后须在3个月内在柳州市柳东新区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进行项目开发建设。

3.本宗地为柳东新区南庆村藕塘屯征地留用地,竞买申请人需提供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竞买资格确认文件。

(三)P(2021)19号地块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2.若竞买人不是柳州市柳江区注册的公司,竞得土地后3个月内必须在柳江区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

(四)G(2021)17号地块

1.竞买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其他组织和联合竞买申请。

2.竞买申请人必须通过柳州市柳江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项目入园条件的审核。

3.竞买申请人若不是柳州市柳江区注册的公司,竞得土地后必须3个月内在柳州市柳江区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凡在柳州市区范围内,存在因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形的,不受理其竞买申请。

三、出让条件

(一)P(2021)14号地块

1.该地块为白露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竞得人必须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柳州市柳北区白露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并由柳北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督落实;

2.竞得人需在白露村城中村改造范围内提供建筑面积不少于30996.51平方米的住宅及配套、不少于4551.46平方米的商业以及365个地下停车位,政府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提供的商业、住宅及配套、地下停车位建设方案(含套型、位置、面积等)需经白露村村集体认可,并由柳北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督实施;

3.该地块安置房的建造标准等须符合《柳州市柳北区白露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并由柳北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督落实;  

4.地块内需配建:(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所有;(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所有;(3)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所有。

(二)P(2021)15号地块

1.该地块为白露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竞得人必须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柳州市柳北区白露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并由柳北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督落实; 

2.竞得人需在白露村城中村改造范围内提供建筑面积不少于27779.88平方米的住宅及配套、不少于3142.22平方米的商业以及315个地下停车位,政府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提供的商业、住宅及配套、地下停车位建设方案(含套型、面积、位置等)需经白露村村集体认可,并由柳北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督实施;

3.该地块安置房的建造标准等须符合《柳州市柳北区白露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并由柳北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督落实;

4.地块内需配建:(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所有;(2)幼儿园,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所有;(3)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所有;

5.竞得人需与地块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签订《柳州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协议书》。

(三)P(2021)16号地块

1.该地块为白露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竞得人必须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柳州市柳北区白露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并由柳北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督落实;

2.竞得人需在白露村城中村改造范围内提供建筑面积不少于16495.6平方米的住宅及配套、不少于311.53平方米的商业以及145个地下停车位,政府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提供的商业、住宅及配套、地下停车位需经白露村村集体认可,并由柳北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督实施;

3.该地块安置房的建造标准等须符合《柳州市柳北区白露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并由柳北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督落实;

4.地块内需配建:(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所有;(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所有。

(四)P(2021)17号地块

地块内需配建:

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所有;

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所有。

(五)P(2021)18号地块

1. 竞得人需在该宗地内向南庆村藕塘屯集体提供建筑面积不少于33561平方米的安置物业,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18718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不少于14843平方米,政府及南庆村藕塘屯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 竞得人提供的安置物业须集中安排在E-6-1地块,其套型、面积、位置、停车位等须取得南庆村藕塘屯集体和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的同意,且不得用于抵押。该宗地所需配套的公共服务用房不得在竞得人移交给南庆村藕塘屯集体的安置物业中进行配建;

3. 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与南庆村藕塘屯集体、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安置物业建设和交付协议;

4. 竞得人须承租并管理不少于8137平方米商业安置物业,承租期15年,具体事宜由竞得人与南庆村藕塘屯集体另行商定;

5. 竞得人须将提供给南庆村藕塘屯集体的安置物业与其所持(售)物业同步建设,在安置物业建筑主体封顶后,竞得人方可申办其所持商品房的预售许可证,由柳东新区管委会负责监督实施;

6. 该宗地需配建:

E-4-1地块:(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柳东新区管委会,权属归柳东新区管委会所有;(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柳东新区管委会,权属归柳东新区管委会所有。具体建设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E-6-1地块:(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柳东新区管委会,权属归柳东新区管委会所有;(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柳东新区管委会,权属归柳东新区管委会所有。具体建设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7.该宗地采用“限地价,竞安置物业”方式挂牌出让,宗地起始价和较高限价均为14795万元,安置物业起始面积为33561平方米,其中商业起始建筑面积和较高建筑面积为18718平方米,住宅起始建筑面积为14843平方米。竞买申请人在报出让价格时,必须同时报无偿移交安置物业面积,其中商业限报建筑面积为18718平方米。竞报安置物业依次顺序为车位、住宅,其中竞报车位建筑面积较高不得超过22575平方米。每次竞报住宅建筑面积须为100平方米的整数倍,竞报车位建筑面积须为35平方米的整数倍。

(六)G(2021)17号地块

竞得人须按以下标准实施建设:(1)自土地挂牌成交之日起18个月内建成并投产;(2)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70万元/亩;(3)项目投产后,年工业总产值不低于300万元/亩;(4)项目投产后,年上缴税金(含减免税金)不低于8万元/亩;(5)容积率不大于2.0且不小于1.2,建设系数不低于42%;(6)环境标准:项目投产后按相关行业标准达标排放;(7)竞得人须在成交后与柳州市柳江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建设监管协议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由柳州市柳江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监督落实。

四、竞得人确定原则

(一)P(2021)14号地块、P(2021)15号地块、P(2021)16号地块、P(2021)17号地块、P(2021)19号地块、G(2021)17号地块:按照价高者得且不低于底价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P(2021)18号地块:按竞报无偿移交安置物业面积较大者且该面积不低于底数面积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1年3月8日起从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网站和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26日,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6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3月26日18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高新二路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挂牌时间为:2021年3月18日9时至2021年3月29日10时。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柳州市高新二路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

联系电话:0772—2804619  2811226(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772—2833271  2810217(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2月26日

来源: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责编:F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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