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才新政:不再对非郑户籍人才购房审查个税、社保

柳州资讯 2020-05-22 15: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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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发放及非郑户籍人才购房实施办法》,披露了对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的补贴,并规定非郑户籍人才购房时,仅审查学历、职称和教育等状况,不再审核社保和个税证明的缴纳期限。

近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发放及非郑户籍人才购房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披露了对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的补贴,并规定非郑户籍人才购房时,仅审查学历、职称和教育等状况,不再审核社保和个税证明的缴纳期限。

具体来看,对于首次新引进落户、户籍未迁出户口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在郑州市首次购买住房,可以享受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标准,其中博士每人10万元,硕士每人5万元,本科毕业生每人2万元。

《办法》规定,补贴发放后,购房合同不得撤销或变更。如果确需撤销或变更的,应该先行退回购房补贴,再办理撤销或变更手续。

同时,对于在郑工作并拥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以上的非郑户籍人才,在郑州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办法》规定,在限购审查时只审查学历、职称和教育、人社部门的认定情况,以及购房人就业状况,不再审核社保和个税证明的缴纳期限。

来源:国际金融报

编辑:fe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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