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公告 | 柳州再推1宗113亩的工业用地

柳州资讯 2020-12-16 17:38:25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其他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上述宗地的竞买起始价不包含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上述用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本宗地竞买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其他组织和联合竞买申请;

(二)竞买申请人必须取得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对拟建项目是否符合入园条件的审核意见。

凡在柳州市区范围内,存在因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形的,不受理其竞买申请。

三、出让条件

(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项目“标准地”试点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9〕41号)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柳政规〔2020〕2号),该宗地为工业项目“标准地”,须按以下标准实施建设:

1.建设项目自开工之日起2年内建成并投产;

2.项目在投产后第1个完整会计年度及以后每个年度,年上缴税金不低于8万元/亩;

3.投资强度不低于230万元/亩,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不低于26093万元;

4.项目投产后,年工业总产值不低于31765万元,产出强度不低于280万元/亩;

5.容积率须不小于0.8且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小于35%且不大于50%;

6.环境标准:项目投产后按相关行业标准达标排放;

7.能耗标准:低于国家行业能耗标准。

(二)竞得人须在成交后与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同步签订投资监管协议并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由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监督落实。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12月25日起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高新二路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1月13日,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3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1月13日18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高新二路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挂牌时间为:2021年1月5日9时至2021年1月15日10时。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柳州市高新二路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

联系电话:0772—2833271  2810217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16日

来源: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编辑:April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