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公告:桂柳路、东环大道再放地,共计101.44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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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其他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上述地块的竞买起始价不包含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上述用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P(2020)102号地块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地块的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
(二) P(2020)103号地块
竞买申请人需具有2018年11月8日柳州市公开征集旧城改造土地熟化项目公告项目中同一批次任意一个项目的土地熟化人资格,并具有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土地熟化人资格证明文件。
三、出让条件
(一)P(2020)102号地块
1.地块一邻里中心建成后产权需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部门;
2.地块内住宅项目须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三板体系”(即预制叠合楼板、预制内隔墙板、预制楼梯),项目各单体均采用“三板体系”;
3.地块内住宅项目应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作为技术支撑,鼓励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开展建设;
4.竞得人需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签订地块项目装配式建筑履约监管协议书;
5.地块内需配建:
(1)地块一:①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政府所有;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政府所有;③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政府所有;④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政府所有;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政府所有。
(2)地块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政府所有。
具体建设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二)P(2020)103号地块
1.该地块为柳州市鱼峰区东环大道南段西侧(八中东侧)片区土地熟化项目用地,竞得人须按照政府有关部门批复的《东环大道南段西侧(八中东侧)片区整体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实施;
2.竞得人需在柳州市鱼峰区东环大道南段西侧(八中东侧)片区土地熟化项目范围内向鱼峰区人民政府提供建筑面积不少于33700平方米的住宅安置房,政府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所提供的的住宅安置方案(含套型、面积、位置等)需取得鱼峰区政府认可,并由鱼峰区人民政府监督实施;
3.该地块需开展场地环境初步调查,若经调查存在污染的,需待该地块土地一级整理单位按规定完成修复治理后再交付土地;
4.地块内须配建:①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政府所有;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政府所有;③垃圾转运站,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主管部门管理、维护;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政府所有。
具体建设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1月8日起从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网站和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26日,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6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1月26日18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高新二路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挂牌时间为:2021年1月19日9时至2021年1月28日10时。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柳州市高新二路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
联系电话:0772—2833271 2810217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30日
来源: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编辑:Apr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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