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公告 | 柳江区再推111.21亩城镇住宅用地!

柳州资讯 2020-04-22 12:51:36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20年4月22日,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土地出让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其他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上述宗地的竞买起始价不包含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上述用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竞买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房地产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其他组织和联合竞买申请。

 凡在柳州市区范围内,存在因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形的,不受理其竞买申请。

三、出让条件

(一)竞买人在竞得土地3个月内,必须在柳江区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二)竞得人须提供总建筑面积不少于71000平方米的住宅房屋作为柳江新城区(进徳片区)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房源,由柳江区人民政府指定部门以4500元/平方米价格回购并统一接收,提供的安置房建设方案(含套型、面积、位置等)需取得柳江区人民政府同意。                                                                           

(三)竞得人在交付土地之日起3个月内须完成回建安置房的项目总平图和单体建设方案报审工作,并在交付土地之日起1年内先行开工回建安置房工程项目,2年半内完成安置房主体工程建设,3年内完成全部主体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按要求完成回建安置工程后,方可销售普通商品房。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4月30日起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高新二路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20日,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5月20日18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高新二路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挂牌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9时至2020年5月22日10时。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柳州市高新二路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

联系电话:0772—2833271  2810217

来源: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辑:feting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